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风险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还无需承担培训费用。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6、 可能导致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7、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员工必须要在一开始就表现出对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正确态度,而且,单纯的不签合同的话也没有必要直接就辞职的,关键是提出来签合同的这种请求以后看公司的态度,如果公司还是拒绝的态度,那这样的一家公司或多或少都是不正规的。
  
  
  
总结: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房屋买卖纠纷投诉部门是哪个部门?
      一、房屋买卖纠纷投诉部门是哪个部门?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第三人:某拆迁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


·如何界定众筹与非法集资?
      企业的资本具有稳定性,故而在企业设立之后是不得随意增减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若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需要增加资本,经营者需要向当地的有权机关提出增资的请求。在请求被通过后,企业单位可可以......


·虚假诉讼法官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法官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官是否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结果而确定。如果司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没有发现虚假诉讼,或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那么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各种公司、企业林立,现在最常见经济主体的表现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成立前首先就是要由发起人或投资人股东进行注资,保......


·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什么时候可取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什么时候可取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二、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多久......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