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二、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三、如何判断我家是不是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呢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所以一般办案过程中通过调取涉案地块的征地公告就可以知晓自己房屋拆迁是否依法经过了合法批复,以及征地范围。这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总结: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好像不知不觉之间社会中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
      好像不知不觉之间社会中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于我国严厉打击打麻将的这种事情了,其实您只要简单动动脑筋想一想就知道,就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都难免会和自己的家人朋友打麻将......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


·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解决,但其中,诉讼是解决的最彻底的方式。那么,根据经验来看,通过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呢?此外,如果在诉讼中债务人死亡了又......


·轻微擦伤能要求赔偿吗
      可以,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人身损害......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能够对我国的公路方面的工程的质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管控,所以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的一些规定,当然在这些规定中,不仅包括了公路......


·确认抚养权之诉的管辖法院应在哪里?
      确认抚养权之诉的管辖法院应在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