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通常对公民的身体实施了伤害行为的,那么多数就是对身体权构成了侵害,此时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般侵害身体权有哪些情况?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即视为侵害身体。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
二、身体权的侵害有哪些常见的种类
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
(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
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例如,超级市场工作人员因怀疑顾客偷窃商品而擅自搜查顾客身体,即是此种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有权进行搜查的政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搜查公民违法搜查公民身体,同样也构成侵害身体权。
(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
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强行剃除他人眉毛,尽管不会造成肉体痛楚,也不影响健康,但对一个人身体外观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十分严重的,因而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一头秀发、漂亮的指甲,都是自然人尤其是女性公民精心修饰的对象,对这些身体组织的侵害,都构成侵害身体权。此外,既不损害身体健康,又不造成严重肉体痛楚的行为,如没有碰到牙神经的牙齿损伤、强行抽取他人少量血液等,也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
(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
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也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其中不破坏身体生理机能的殴打,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区分方法是行为是否造成伤害。我国目前实行重伤、轻伤鉴定标准,且主要应用于刑事领域。对于确定是否破坏身体健康,却难以适用。一般认为,殴打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健康权,不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身体权。在这种侵害身体权的情形中,受侵害人一般不需要接受治疗。
(四)不损坏身体生理机能的不当外科手术
医生为病人实行手术,是为保全生命或身体的重要组织而作出的较小的牺牲,目的具有正当性,所以医生为病人实施手术一般不构成侵害病人身体权或健康权。但是,如果医生实施手术的方法不当或实施手术过度,造成病人身体的损害,则构成侵害身体权。如果损害了病人身体的生理机能,则构成侵害健康权。例如,对女性公民实施阑尾切除手术而伤及生死系统,造成一定的损伤但未丧失生死机能,是对身体权的侵害。
了解清楚常见的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我们才能知道对方实施的行为,是否会构成对自己身体权的侵害,如果构成,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然后作出相应的赔偿。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吕梁律师。
总结: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通常对公民的身体实施了伤害行为的,那么多数就是对身体权构成了侵害,此时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此之前,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公司法关联交易认定的制度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关联交易认定,可以通过新公司法中的法律条例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对于公司法交易等问题,大多数人来说,其对于该问题的了解少之又少,因此在遇到该问题的时候,无法正确的解决该问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民事纠纷有法律规定入罪吗?
民事纠纷有法律规定入罪吗?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3条前半部分规定了犯罪定义,在但书中又明确规......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
追诉新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吗?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
·父亲给儿子打借条有效吗?
父亲给儿子打借条有效吗?有效,但需要由实际的借款行为发生。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