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一、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据此,被征收房屋是否违建,有一套严格的依法认定步骤,且应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前进行。  而“以拆违促拆迁”,就是将本不属于违建的房屋主观认为地认定为违建,进而以极低的补偿打发被征收人。  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唐震东律师教被征收人以下三招:  (一)确保自己的房屋证件齐全,没有权证的,尽快申请。  (二)房屋是否违建,要作出认定,对认定结果不服,应当及时复议或者诉讼。  (三)对有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类文件及时进行应对,千万不可超过六个月的起诉期限。  二、征收中发现房屋“被违建”,你该怎么办?  1. 把握时间很重要  收到拆违通知或决定后,无需慌张、恐惧,亦不用犹豫,你应该立即针对拆迁方的拆违通知或决定提起行政复议(60日内)或者行政诉讼(6个月内)。尤其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超过法定期限将会对维权非常不利。权利不行使,过期作废,这句法律格言广大被征收人需要谨记。  2. 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作出后的违法点面面观  (1)强拆之前的催告、告知义务  《行政强制法》第35、36、37、43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拆除“违建”前,应当事先催告(书面形式)被拆迁人履行义务,告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听取其意见。而在实践中,拆迁方较多只知强拆,并不会履行法定程序,在其“拆违”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程序违法之处。捕捉这些违法点,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尤为重要。  (2)拆迁方夜间强拆、断电、断水  为达到其拆迁目的,拆迁方会选择对被拆迁人断水、断电,夜里组织不明身份人员对被拆迁人房屋进行破坏(如砸玻璃、卸门等)。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人,遇到上述情况时,一勿慌张,二要沉着应对,不可以暴制暴。三要尽可能地留存证据,以便为后期进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依据。  (3)拆迁方之强制拆除行为  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期满后,拆迁方会堂而皇之地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在接到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后,若被拆迁人及时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拆迁方是不能进行强制拆除的,如拆迁方贸然强拆,其强制拆除行为应被认定为严重违法。  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规定,行政机关应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行政机关举证不能的应承担败诉的责任。限期拆除通知或决定进入诉讼程序后,若被告即拆迁方不能举证证明其依法进行了立案、现场勘验、现场拍照、制作平面位置图等工作,不能证明其已告知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并听取了其意见,则拆迁方将可能面临败诉。  遇到不公平的事,要及时上诉,把握好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对法律要及时进行了解,以免错过最佳解决时间,不懂得可以咨询律师,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好的保障,要懂得运用法律。
  
  
  
总结:一、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签订试用合同违法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单位在您入职后,并不是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订试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合同违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如何判断的?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收养关系本身属于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可以成立当然也就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那么这个收养关系在解除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


·打官司需要律师么 打官司需要律师么?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
      打官司需要律师么打官司需要律师么?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委托律师。那一般要打官司什么时候找律师最合适?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被继承人父母、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被征收人如何避免“被违建”?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