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种类(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1、消极中止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2、积极中止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三、犯罪过程刑法第24条规定的“在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起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 其中包括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追求的结果发生之前。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即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已经发生,则无中止,即理论上所说的“既遂之后无中止”。例如,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了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不属于中止行为,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无论是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将会给大众公民以及社会的公共治安和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司法机关都是会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立案调查,如果犯罪分子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中止了犯罪,在对其进行量刑和处罚时也是会酌情从轻处罚。
  
  
  
总结: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
      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一、离婚起诉诉讼费多少钱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一、发生孕妇起诉离婚男方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发生孕妇起诉离婚如果孩子是对方的男方无论什么情况都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女方与他人所生那么案件中的男方就可以不需要对这个孩子支付......


·怎么取证对方高利贷
      可以收集写有利率的欠条来证明借款属于法律认定的高利贷。但高利贷一般属于民事行为,不构成犯罪。除非你掌握有对方大量从事高利贷牟利,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


·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一、山东省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1、医药费实际发生或必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或鉴定结论确定2、伤残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文包括哪些内容项目?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1、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


·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