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一、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兼职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兼职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章兼职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兼职的,不予补偿。也就是说,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兼职,经依法认定后是有权获得征收补偿。即使,无证房屋被以违建为由拆除,还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是一个认识概念,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规定了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三个概念。对于合法建筑按规定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予以相应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法律上规定的违章建筑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改建、扩建、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不予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实践中,政府部门将无证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是极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上没有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这样的法律概念。在认定房屋面积时,必须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  二、房屋无证原因  1、房屋无证的原因很多, 如建房当时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2、建房时村里根本没有相应的整体规划,只要村委会同意直接就建了;  3、建房人申请过,政府部门说你建就行了,没关系,而拆迁时就不承认了等等情况。  不能将无证房屋简单等同于违章建筑,对无证的情况必须调查其建房时历史情况,客观认定。否则,公权力的滥用会侵害被拆迁人的房屋财产权,引发强烈的社会矛盾。
  
  
  
总结:一、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法律规定车险包括哪些2023
      车险包括哪些种类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费950元/年;2、商业险:车主自选的险种,主......


·买到假口罩如何处理
      口罩属于疫情形势下的紧缺物资,在网上买到假的口罩,应该及时报警,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八的内容是什么?根据《婚姻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八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


·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是什么?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无证面积不等于违建面积,可以主张合理的补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