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范围有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范围有动产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4、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二、租赁权和买卖不破租赁有哪些冲突竞合?1、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出租后抵押。因为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后来抵押权的设立。另外,租赁权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也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因此这种情况下,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抵押后出租。这种情况就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仍然适用“先物权后债权,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用于清偿债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综上所述,买卖不破租赁中不包括动产,由于动产价值较低,如果采取这个原则不利于动产流通、也不利于动产效用的发挥。目前应用最多的情况应该是在不动产领域,也就是房屋买卖中。作为租客,可以在房屋买卖后继续租用房屋。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范围有动产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未婚同居事实婚姻的行为违法吗?
未婚同居事实婚姻的行为违法吗?1、未婚同居事实婚姻的行为并不违法,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
·围观打架遭殴打应该怎么办?
围观打架遭殴打应该怎么办?有些人总是喜欢看热闹,或者说是好奇心比较重,总是喜欢扎堆看一些群体性的活动。那就有人打架的时候有很多人围观,没有制止也没有任何的动作,就是在观看。现实生......
·国家赔偿法无过错原则是什么意思
所有法律制度的基本初衷都是要保护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一切合法权益的,而国家单位作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具体践行主体,所有公务行为也是必须要通过法律制度进行制约才能够确保国家公权不被滥用。所以......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做吗?
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可以自己做吗?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
·一、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条件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济南买房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供济南缴存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买房有不低于拟购房屋房款30%的首付款;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还款的能力和意愿;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
·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走私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范围有动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