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 遗嘱的特征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建立在遗嘱的有效条件的基础上的,如果遗嘱不符合有效的条件,那么是无法行使法律效力的,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条款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总结: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一、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是什么?二者目的相同,都是希望通过强制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主体不同,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而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机......


·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
      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一、如何成为分公司的股东?增加股东的方式有两种方法:一是增资扩股;二是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办理变更登......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
      胎儿出生时为死胎怎么继承遗产?胎儿为死胎是不能继承遗产的;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


·公诉人是谁,公诉人的职责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完毕,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后,就会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派公诉人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因此很多人就不明白,公诉人是谁呢,公诉人的职责又......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


·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
      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遗弃罪自诉还是公诉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


一、法院执行遗嘱的费用是多少钱?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