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所谓“任意解除权”,即不以违约行为、不可抗力为成立条件的法定解除权。不过,如果行使任意解除权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除权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三、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综上所述,出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没有违约的话,想行使任意解除权需要在不定期租赁合同情况下,这样的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并且不用担违约责任。为了避免因为任意解除导致的纠纷和争议,在租赁合同里面,应该明确租赁期限。
总结: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有三种情形: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
离婚后,夫妻可能会面临房产更名的问题。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更名收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个试用期来检测是否适合此份工作。这个试用期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说试用期限,因此,您想知道劳动合同......
·一、网络诈骗有对方银行卡可以抓到骗子吗
一、网络诈骗有对方银行卡可以抓到骗子吗不一定。被网络诈骗后必须立即报警,将被骗经过详细告诉警方,让警方立案,只知道对方银行卡号很难追回损失款项,所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需要警惕小心,......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直接抵扣税款的凭据作用,犯罪分子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牟取暴......
·醉驾坐牢对孩子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前途
醉驾坐牢对孩子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前途,特别是政府机构方面的,若父母仍在服刑,会是子女在政治审查方面无法过关,很难进入国家单位工作,而且报考军警学校也很难。判刑过后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
一、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条件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