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怎么写?

  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怎么写?离婚协议上债务应当写明:债务的分隔方式、债务的类型、债务偿还的时间、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等。为了避免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债权债务上有牵扯,需要就各类事项达成协议,在各类离婚条款中最为重要的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关于债权,更多的财产、房屋、汽车等的分配的问题,债务则是牵扯到第三人的。二、协议离婚程序中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三、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夫妻双方在进行债务分割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分割之后,一方发现归属于共同债务中的部分债务是对方的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进行重新分割,如果是另一方不同意的,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人民法院不得拒绝受理。
  
  
  
总结: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怎么写?离婚协议上债务应当写明:债务的分隔方式、债务的类型、债务偿还的时间、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等。为了避免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抵押......


·违法未处理驾照还可以正常使用吗
      违法未处理驾照还可以正常使用吗?只要没有扣满12分就可以正常使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被记满12分的,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交通......


·快递员出交通事故公司有责任吗?
      快递员出交通事故公司有责任吗对于快递员出交通事故,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应当划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快递员在工作途中出交通事故进而导致快递员自身财产和人身受到了伤害。此时,因为快递员......


·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是否全部构成犯罪?
      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是否全部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


离婚协议关于债务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