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和要求,对于没有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的。
  
  
  
总结: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少给加班费可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少给加班费可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劳动法》第32条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


·司法鉴定复议申请要走什么流程?
      在交通事故中,通过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可以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向。如果当事人对结论不满,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那么司法鉴定复议申请要走什么流程?哪些情形可以......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
      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有哪些?一、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风险及其成因1、固有风险。即审计项目自身固有的,独立地存在于审计过程以外的,与内审人员无关的风险,如因工程的结构与设计、施......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会进行伤残评定,国家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里规定了伤残程度不同的标准。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呢?下......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要扣工资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