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时应当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有关情况说明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对于以租抵债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普遍的,但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进行适用时,首先应当对产权的转移情况进行认定,在产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具体情况下对于以租抵债的情况应当合同法中违约情况来进行处理。
  
  
总结: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时应当按照违约的情况来进行认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想要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需要先向有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相关机构在审查之后才会做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那么你知道......


·新增股东后股东权益计算方式是什么?
      新增股东后股东权益计算方式是什么?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股东权益,公司法要求,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红。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
      离婚后前夫威胁犯法吗?属于犯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搜集男方威胁的证据,或者双方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一、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举证  对离婚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一、刑事自诉状格式是怎样的?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


·在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


一、以租抵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