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给您回执或者答复。相关部门没有在法定期间回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回复的,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有关机关的违法行为,我们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2、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补偿是可以通过谈判来提高的,因此谈判之前必然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要对整个征收拆迁的项目立项、规划、资金进度等情况详细了解,抓住每一个环节,找到拆迁方的违法点作为一个大筹码来促进谈判。必要时也可以请律师介入维权。 3、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征收方的违法行为,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走的是行政救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都要审查。 4、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走的是司法程序;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明显缺乏合理性显失公平的也可以审查。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大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二、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26条第3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总结: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政府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合同诈骗罪属于公安局谁管
合同诈骗罪属于公安局谁管?合同诈骗属于公安局的经侦部门管,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兼职却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却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是随时都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一)、个......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一、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一)财产问题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2、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
·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
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一、行政强制执行要催告几次?行政强制法中对行政机关的催告期限规定分为二种情况:1、代履行的催告期为三日。2、申请法院执行前的催告期为十日,3、第五十一......
·老赖对子女包含什么影响
对子女有有影响。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院会对老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等。被执行人为......
·广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与财产的吞噬,已经给肇事者自身、受害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