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在开始进入继承阶段的时候,就与各位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了,此时继承人们除了要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多少遗产份额外,还要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 、分割不了的遗产怎么办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适合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适合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所谓“共有”,是指遗产中有不适合分割物,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我国规定的遗产分割方式主要分为了四种,上文中我们为您带来的内容。实践中,并不是说死者所有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对此我国也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南通律师。
总结:遗产在开始进入继承阶段的时候,就与各位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了,此时继承人们除了要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多少遗产份额外,还要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遗产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出车祸了保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联系就近的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调查,确定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再根据损失确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之间可以就......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
国家赔偿分为刑事赔偿和其他什么赔偿?一、国家赔偿分为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
·造事逃逸应该怎么处理?
造事逃逸应该怎么处理?一、造事逃逸应该怎么处理?造事逃逸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怎么开
无证驾驶免拘留证明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去不同的地方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免于拘留的,提供身份证或者户口簿证明年龄就可......
·继承房产出售需要死亡证明吗
继承房产出售需要死亡证明吗一、继承房产出售需要死亡证明吗?继承房产出售时不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出售继承房产之前继承人得先办理过户登记,继承房产过......
·一、一方瘫痪另一方遗弃违法么?
一、一方瘫痪另一方遗弃违法么?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但是,要情节严重才可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
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