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重新订立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瑕疵是什么?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2、是否适用于“动产”。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查封的目的是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承租的房子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契约,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如果不动产在进行出售时,被不动产的承租人购买的,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在买卖合同生效之后,不动产之上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就需要归于无效,此时承租人无需再向出租人缴纳租金,只需要将不动产的买卖价款交清即可。
总结: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重新订立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
专利发明人可否做变更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材料有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材料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代理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关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需要提交给法院的证明材料,在以往没有具体的规定。自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
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一、试用期不交社保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包括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包括哪些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
·一、交通事故肋骨伤残鉴定标准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肋骨伤残鉴定标准是几级?一般为九级伤残或者十级伤残,出现肋骨骨折的现象就要进行伤残鉴定,以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具体赔偿事宜。1.十级级的标准: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又继续上班可以吗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累计计算。合同到期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