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当企业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觉得公司事项与当初登记的有所差异,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公司变更,那么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又涉及到哪些方面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相信请阅读下文。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4、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5、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9、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10、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1、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14、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各项具体事项,具体的公司变更项目的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不同,并且还有时间期限限制,所以需要进行公司变更的一定要在期限之内进行登记。在公司变更时限之内,公司的经营不会有所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变更的公司可以不用担心。
总结: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当企业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觉得公司事项与当初登记的有所差异,这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仅需要符合的条件与协议离婚不一样,在花费的时间方面也不能同日而语,很自然肯定是打离婚官司花费的时间是更多的。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呢?详......


·欠钱不还怎么办坐牢吗?
      欠钱不还怎么办坐牢吗?1、欠钱不还侵犯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如果你不还钱,对方肯定会起诉你,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如果有欠条或者其他有力证据,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会坐......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


·领导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规定处罚有什么?
      领导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规定处罚有什么?徇私枉法罪判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


·新婚姻法买房加名字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如今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是很多人对于结婚是畏惧的,因为结婚意味着要有车有房,这样的硬性标准下很多青年男子是暂时不......


·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一、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非法经营无罪辩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可从界定范围辩护;可从量刑标准上辩护。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