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

  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
  
  一、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
  
  拐卖儿童中国的定罪是《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一般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儿童拐卖犯罪特征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在当代社会儿童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的家庭对于儿童的教育等方面抓得都非常紧,毕竟我们祖国的未来是需要这些儿童来支撑的,但却是儿童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他们对于一些事情认识的不是很透彻,很容易被他人利用,比如说被拐卖,所以刑法对此进行保护。
  
  
总结: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一、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拐卖儿童中国的定罪是《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实收注册资本资金在哪里?
      实收注册资本资金在哪里?实收注册资本资金会存入公司的制定账户,但是现在注册公司的资金都不用到位,全国统一实施注册资金改为认缴制,前期都不用到位资金,认缴资金会有一个认缴期,认缴期最长......


·保密承诺书样本是怎样的
      保密承诺书样本是怎样的?保密承诺书样本现在很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行业秘密等相关事项关乎一个国家或者是整个公司、企业等的生存,但是有些岗位又不得不引进人才,这时候就涉及到保......


·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后果包括哪些?
      对于一些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在进行刑事处罚之后肯定是需要执行的。这种执行是有强制力来保障进行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违反行政法规的一些行为需要行政处罚。但是很多人对于行......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有哪些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有哪些一手商品房是相对于可买卖的二手房而言的,由于一手商品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在购买后虽然能退,但不能随意退,否则购房者将会构成违约。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手商品房......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


拐卖儿童中国怎么定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