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时,即使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很多时候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通常都是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但在婚内如果有重大利益,同时又不会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是允许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要如何分割,允许夫妻先协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孙子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
      孙子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孙子女不能成为祖父母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抚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不能有......


·缓刑法条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缓刑法条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


·微信被骗200元能立案吗
      微信被骗200元能立案吗?微信这几年已经被大众广泛的使用,几乎有手机的人都会安装微信,而微信也实现了网络购物、转账等功能。随着微信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一些不法人员也趁虚而入,在微信上进行......


·金融网络诈骗判刑怎么判
      现在我们在新闻上总是听到有关网络金融诈骗的事情发生,并且听到频率还是比较多的。这就是网络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的风险。那么网络诈骗与一般的诈骗量刑有什么不同之处吗?今天我们就一来......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民法......


·谁承担确定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就确定劳动关系提出仲裁。同普通民事纠纷一样,当事人需要承......


夫妻还没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