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其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其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人都会在婚前买房,这样的房产性质是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当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父母给一方买的房子,通常视为婚前赠与,也不能算共同财产。只有婚后双方共同购买,或者一方购买的房产,离婚的时候才能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总结: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老年人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
      老年人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一、老年人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对于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正常情况下应......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子盖好卖出去后,出钱购买房子的人就业主。业主方不仅拥有在合法范围内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出租等权利,还对房子所在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等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明......


·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吗
      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吗?派出所定的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公安局提起罪名的话,检察院会根据移交的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更改罪行,如果适用罪行不合适的,是可以更改......


·原告有过错要求离婚怎样判决?
      原告有过错要求离婚怎样判决?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内容在哪?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内容在哪?一、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内容在哪1、主体不同从狭义上而言,版权是指出版者权,主体为出版者。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