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

  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
  
  公司的成立注册资本金需要股东的出资,股东按照持有股份分红,一个公司的成长一定会经历股东的变更,股东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备案,许多资料也要随之变更。那么,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帮您解答。
  
  一、股东变更是否章程也要变更?
  
  公司股东,股东人数变化涉及到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当然必须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了,股权结构是公司章程里很重要的内容。股东变更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公司章程的变更也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处理。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集体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集体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股东的变更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需要更改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等,新章程的颁布或章程修正案的通过需要新任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方可变更。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总结: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公司的成立注册资本金需要股东的出资,股东按照持有股份分红,一个公司的成长一定会经历股东的变更,股东变更需要到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有效的条件遗嘱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民法典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


·立案未交费是否诉讼时效中断?
      立案未交费是否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单位要怎样支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没有给我们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


·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1)招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根据已经确定的采购需求,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条件,向潜在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的行为。招标是招标放单独所所作为的行为。正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在经历......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贷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


股东变更后是否章程也需要变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