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
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人员不得裁减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往往也是迫不得已的,但这也需要符合有关裁员的条件要求,而不能假借裁员为借口,开除一些员工,这样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情况特殊的员工,也需要优先留用,而不能直接裁掉。
总结: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出情况,报......
·提出离婚要补偿另一方吗?
提出离婚要补偿另一方吗?提出离婚不要补偿另一方,因为在我们国家判断离婚赔偿或者说是离婚补偿的话,他是看有无过错,所以先提出离婚的话,不一定就是过错方。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有哪些?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有哪些?在如今的社会上,很多时候国家相关机构当我们做了违法的事对我们进行罚款时所缴收上去的罚金,当国家查起来,这些缴纳上去的罚金的去向时,国家相关机......
·自己写遗嘱需要几人证明
一、自己写遗嘱需要几人证明?
自己写遗嘱需要几人证明一、自己写遗嘱需要几人证明?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
·认定自首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认定自首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1、建筑工程合同对这类情况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也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
哪些情况公司不能裁员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