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的抚养费由二人均摊,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一半支付抚养费,直至到年满十八周岁,至于其他费用,双方可另行协商。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的给予是做为父母应该要履行的义务,但对于要给到多少岁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下来的就可以按法定的年龄来进行支付,所以,双方在处理孩子问题的时候就要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考虑,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总结: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的抚养费由二人均摊,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一半支付抚养费,直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哪些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在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实刑吗
我国所有刑罚真正的社会意义是要让罪犯通过我国法律的威慑,对其能够起到一定的教育和改造的功能,所以缓刑就是通过一种比较优化的方式在发挥这种作用的。缓刑固然也代表着当事人是罪犯,但是,......
·外商投资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外商投资法基本原则是什么?外商投资法基本原则具体如下:1、不征收原则《外商投资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由于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二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在我国担任空壳公司法人负什么责
空壳公司也就是您平时比较熟知的皮包公司,这种空壳公司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虽然本身空壳公司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有个别人员利用所谓的空壳公司,实际上从事的都是一些违法犯罪的行......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一、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