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一、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近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4、交通费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6、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9、残疾辅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发生车祸虽然是每个人都不想的,但是发生了就得要处理。在发生车祸双方一般都是情绪比较不稳定的,受伤害的一方,更是咽不下去这口气,往往会放因为报复心理,故意给对方制造麻烦,住医院不出来。这种事最好是双方协商比较好。
  
  
总结: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一、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的定义是什么?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网络金融犯罪行为也是数见不鲜,严重地阻碍了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因此,它也成为了威胁我国金融领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网络金......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拒执罪申请书当中包括哪些内容
      其实在有些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就算是拿到了法庭的判决结果,但是对方没有执行能力或者拒绝执行的话也是白搭的,应该真正等到当事人偿还完了全部的款项以后,才能够说这整场官司全部了解完毕了,在......


·网上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网上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可以12315、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


车祸伤者不肯出院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