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一、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罪名已经明确的告诉了我们,这种行为只能按照危险犯来处理,而且危险也是针对驾驶员本人来讲的,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不可能只有被撞者。发现别人的这些危险驾车行为以后,不管有没有发生事故都一定要及时报警。
  
  
总结: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一、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金塔县征地补偿办法补偿金额是多少?
      征地补偿是指对于占据个人或单位的土地是所支付的费用。根据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般土地补偿的标准也不同,那么金塔县征地补偿办法补偿金额是多少呢?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


·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有神什么?
      行贿罪是经常听到以及接到的罪行之一,许多政府人员,公司等的高层都会很容易涉及行贿罪,您都有点抵抗不了金钱肚额诱惑,所以在行贿罪方面我国的惩罚力度是比较大的,也是抓的比较严格的,那么......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
      劳动者十级工伤能赔偿几万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


·虐待行为怎样构成犯罪?
      虐待行为怎样构成犯罪?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恶劣”,一般是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劳动合同上应当对工资的发放方式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应当按月计发,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


危险驾驶罪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