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总结: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监护人对于我们的成长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
      监护人对于我们的成长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一种赋予,但是,监护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当事人违法有关规定就可以进行监护人的变更,不过需要手续的办理,对于时......


·关于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关于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


·工伤残疾赔偿金有时效吗?
      1、如果工伤员工继续在公司上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不存在赔偿时效的问题,因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双方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什么样的文件需要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査的原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査的对象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所作的具......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无特殊约定的,原则上平分。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时......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标准多少钱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