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况有哪些

  一、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二、法院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般刑事案件在进入了审判阶段之后,那么符合情形规定的,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当然,在一些情况下是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就包括被告人属于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但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人还不满18周岁;有可能对被告人判处死刑,但其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总结:一、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量刑是怎样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强奸罪判定条件和量刑的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2023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之后才能知道当事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赔偿比例,同时肇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那这个交通肇事责......


·失火罪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刑法没有过失放火罪这个罪名,应该是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


·离职可以当天解除合同吗?
      离职可以当天解除合同吗?其实如果是个人离职,就已经算是解除了劳动合同,只需要个人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一般情况,个人就需要通过递交离职申请然后单位同意或者与单位达成解除劳动合......


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况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