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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三、协议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
  
  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其实法律上对见证人的这些要求都是最基本的,因为家庭成员总不能去让一个孩子当见证人,或者说所谓的见证人就是家庭成员当中的一员,类似于这种情况,都很难站在中立的位置上去见证家庭财产的分割。关键是家庭成员之间要协商出一致的分割方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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