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一、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离婚协议书中一般应该约定清楚探望权的,包括探望权行驶的时间、方式、地点、中止探望权的这些情形。内容参考如下:
  
  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
  
  4、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
  
  5、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保证平均每周跟女儿共处至少三个小时的时间。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作了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离婚本来就是不想因为离婚这件事情再引发其他不必要的争执,如果在协议书当中不提前对探望权的这个问题约定清楚了,离婚以后还可能会因为对孩子的探望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有可能会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了,写协议书就要尽量写的全面一些。
  
  
总结: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一、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离婚协议书中一般应该约定清楚探望权的,包括探望权行驶的时间、方式、地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怎么计算,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怎么计算,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等级分数计算的规定是: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保护一、什么样的借条不受保护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1、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若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有许多证据和涉案人物的病情都需要专业的鉴定人员给出专业的鉴定结果,帮助法院公正的做出判断。司法鉴定有很多种类,有伤情鉴定,伤残鉴定,文书鉴定等等。那么人民法院司法鉴定......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