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一、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
  
  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四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离婚登记时要审查什么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登记一般对应的都是协议离婚,除此之外夫妻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虽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比较简单,在经过审查之后,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也能较快的拿到离婚证,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但对于当事人而言,不管是在离婚登记之前还是在登记过程中,还是不要掉以轻心,若是有出现上述几种情形之一,那么会导致离婚登记无效,这个时候双方其实还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3、三是离婚双方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
      非法实物证据是什么一、实物证据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不满行政强拆,无论是个人、或是其他组织都应该在知道强拆行为起的三个月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规定的除外)。但是,若你有特殊的情况,有......


·合同终止效力有什么用?
      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在拟定时,都会约定终止期限,在合同终止之后,该合同将不再约束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有些合同不是自然终止的,此时,公民会想到聘请律......


·在我国规定的多大不算童工?
      在我国规定的多大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


·一、离婚怎么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一、离婚怎么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
      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一、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否合法?离婚时离婚财产不处理是合法,诉讼完全是根据诉讼请求来进行的,所以也是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不要求处理相关的财产完全是......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