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继承人按规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其遗产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对有困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配遗产。因为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同一顺位还有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应当与其他继承人一同继承,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也只能处理归他所有的一半和他继承的份额,不是所有财产。二、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因为意外事故死亡,作为另一方应当妥善处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可以拿到一半,剩下的和死者个人财产一起当做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如果没有其他人有这个资格,则其可以拿到全部财产。
总结: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
土石方工程质量等级如何划分?在高楼大厦建设前,施工单位会在工地上进行土石方工程,将地基打牢。土石方工程是基础工程之一,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后续施工,并且对整个高楼大厦的质量都产生......
·两个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两个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诉讼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中,两个人要是分居两年,并且有证据证明确十分至两年,可以成为离婚成功的有......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应当提供相关凭据或者证据,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情况是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证明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
·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
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一、校车严重超载怎么处罚?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
·抢劫判多少年,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而不仅在我国,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这都是属于犯罪行为,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您知道在我国抢劫判多少年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处理财产方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