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分为两种: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二、产品质量纠纷解决方式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3、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而且具有强制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也是仲裁和调解的区别所在。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仲裁裁决结果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就该纠纷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的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经济纠纷发生后,是否选择仲裁以及选择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都由当事人自主决定。5、诉讼:当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综上所述,产品在生产出来之后是必须要保证质量才能够让消费者安心使用且不会有人身上的威胁和纠纷,一旦发现了产品的瑕疵就应该马上维权以免过了诉讼的时效而失去了救济的重要方法,但是被侵害的当事人不间断地索赔也可以让时效继续延长的。
  
  
  
总结: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分为两种: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能否认定立功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例如,周某某实施犯罪后投案自首,并主动要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同村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公安机关的安......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
      法律上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打架后逃跑了怎么办如果是轻微伤由派出所做出案件处理决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再向法院起诉满足自己的诉求,如果是轻伤害(本案最多为此结果)则既......


·撞死人取得谅解书判多久
      撞死人取得谅解书判多久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视情节,可争取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个人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个人借款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保证能够准时的还款。但是难免会出现借款之后还不上款的情况。所以我国法律也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陈述了违约之后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


·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离婚官司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或者是比较金额较大的财产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案件不同律师所选择的收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上海黄浦区离婚财产律师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


产品质量纠纷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