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苏省统计数据
根据《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2019年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综上所述,关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主要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进行了规定。各种费用的赔偿标准,都是有所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公式去进行相关的计算
总结: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最近,也出台了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那么,您对于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会延迟审判吗?
一,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会延迟审判吗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发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私募基金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进行发行私募基金的时候,是需要符合相关的发行条件才可以进行发行的,而且,在进行购买私募基金的时候,并不是谁想购买就可以进行购买的,只有符合购买条件的......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一)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入股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证号码: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
·新民法总则47条是如何规定的?
新民法总则47条是如何规定的?民法总则的颁发,意味着民事主体的日常行为,将受到新的司法规范的约束,但是由于大多数的人对法律知识不是很热衷,故而很多人不知道新民法总则47条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