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年满60周岁,仍具备劳动能力,且实际工作、务工和劳作,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老人,甚至70岁多岁仍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维持生活来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疗和养伤耽误了其劳动时间,必然实际导致其收入减少,如果以其超过60周岁而不支持误工费,不仅与案件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违反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客观上导致案件的处理有失公平。综上所述,对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理应得到支持。二、超过60周岁遭受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不少人认为,一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赔偿的项目里面就不会再涉及到误工费。但其实,关于误工费的判断,并没有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标准。根据规定,虽然老人已经超过了60岁,满足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但其实际还具有劳动能力,而通过自身的劳动能力也取得了对应收入的,那么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总结: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起诉?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起诉?离婚协议书不履行的,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说明相关诉讼请求来处理,具体起诉程序是: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


·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


·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重视哪些问题?
      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应当重视哪些问题?买卖合同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汽车买卖合同等。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就要根据约定履行合同,那么买卖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很多人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任何人不得侵占,而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收大量土地,农民失......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
      71万诉讼标的,律师费多少71万诉讼标的的律师费为28400元,法律规定的按标的收费的标准是:1000000元以下部分4%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2%80000元5000001元至1000万元部分1%50000元......


·什么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我国刑诉法对附带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规定。原告的财产如果因为被告的违法行为而受到侵害,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那么,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


交通事故60岁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