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
如果法人没有参与经营及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只是挂名。也不一定不承担法律责任。而实际经营者(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果行为比较严重的话,有可能作为第一责任人来追责(尤其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法人与实际的经营者是有很大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一般就在于一个是属于实际的掌控者,而另一个是不完全是属于掌控公司的人物,在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两者也有不同的条款,所以,不同的人物代表的责任就会不一样。
总结: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一、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如果法人没有参与经营及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只是挂名。也不一定不承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政策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中也会进行一系列的建造工程,那么可能在建造的过程中会利用到农民的土地,为了补偿原本居住人的经济损失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什么?一......
·法院传票是开庭时间吗?
法院传票是开庭时间吗?法院传票是开庭时间的,因为在具体的开庭的之前,会进行相关的开庭时间的通知的,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提前做,向当事人来进行一个书面方面的传达,当然了,还有一种状况之......
·企业不能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不能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
·刑法抢劫罪263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抢劫,这一词您都不陌生,很多影视剧中都有抢劫的经典桥段,山大王抢亲、劫财,犯罪分子拦路抢劫车辆等等,这些都是犯了抢劫罪。什么是抢劫罪,刑法抢劫罪263的规定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出售继承来的房产:1.不满5年的:(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2)营业税:不满2......
·一、抚养费起诉多久才能执行?
一、抚养费起诉多久才能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
公司法人与实际经营者的区别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