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离婚补偿款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的离婚过错行为来确定,在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离婚赔偿,有关赔偿的标准也应当按照造成的伤害情况来处理。
  
  
  
总结: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小孩出车祸,父母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一、小孩出车祸,父母误工费可以申请吗?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误工费。但是由于未成年人受伤一般需要家人的照顾,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家人照顾产生的护理费,若家人中是因此而产生的......


·童工的雇佣要如何进行处理
      童工是指没有满16周岁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童工的现象。但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招收童工的,所以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那么,童工的雇佣要如何进行处理?下面,就让我们向您......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
      车祸陪护的误工收入证明需要开吗?需要的;单位开具工资证明。交通事故索赔工资及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明: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高空坠物认定,责任是怎么承担的?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被侵权人的权利,在发生高空坠物的事件时,如果没有造成任何的后果,那么当然不用找出谁是高空坠物的责任人,但是如果发生了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就要考虑赔偿的......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离婚补偿款不给起诉书怎么写?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