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结合实际的认定情况而定,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就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处理,否则就属于一方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平等分割处理的。
总结:一、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谁承担呢?医疗的鉴定费是负责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学会负责收取的。当我们发生了医疗事故技术问题需要经过鉴定,只要鉴定出来是属于医疗方面的事故......
·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如何处罚?
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如何处罚?一、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如何处罚?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是需要承担不同类型的责任,具体如下。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
·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时限
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时限生效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有不同的规定:1、比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上诉的期限是15天,就是给你十五天来上诉,如果超过15天不起诉的,判决书就会生效,而一审判决书执......
·什么是招标和投标的基本原则?
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对于很多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设方。在拿到建设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从中选择优质的建设单位。招投标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
·企业不给高温费怎么处理?
在夏季高温环境中工作,很容易发生等工伤事故,国企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在夏季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对员工的一种福利,并且在夏季工作中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企业不给高温费怎么......
一、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