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

  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稜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具体情况(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4)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对于法院开庭的相关情况,必须在司法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或者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认定后进行,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则是无法进行司法判决处理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还应当由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总结: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高空坠物的规则原则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其实现在我们所生活的城市环境很多时候都是非常的糟糕的,包括城市的空气,人流量大也导致了一些群体性的犯罪事件,再有就是特别让人糟心的高空坠物,因为高空坠物这就是属于典型的维权特别困难......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
      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一、家庭内部协议有没有法律保障?家庭内部协议有法律保障,只要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共同协商,并且签字属于有效的。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
      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吗?公司大股东会买卖股票,但对其买卖股票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一项非常重要是法律保障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请求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


·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限制有哪些
      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限制有哪些?一、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是怎样的?北京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示了《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


·大连社保缴费时间是什么?
      大连社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社会保障制度的提出和逐渐实行,对于公民的生活有了良性的改善。而社会保险制度更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被定义为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


到法院一共多长时间能开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