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任何情况下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的大概参考范围都是一样的,不管故意伤害行为发生在火锅店还是其他的场所,但是,有很多的故意伤害行为其实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一时冲动,如果当时能够稍微抑制一下自己的火气,可能事情就不会失控。
  
  
总结: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互联网络的出现,为法院拓宽公告的覆盖面,提高公告作用创造了条件。与传统的报纸、电视等媒体不同的是,互联网......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书范文怎么写?由于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所以土地会面临着土地使用期到期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延期,如果是出让方式取得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即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


·受援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
      受援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一、受援人应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2、给......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工伤申认定用人单位意见就是对员工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如何受的工伤等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1、一般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


·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多久到法院
      一、审查起诉告知书下来多久到法院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火锅店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