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一、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举报,也可以拨打信访、投诉部门和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或非法行医热线12356进行举报。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政府鼓励市民积极主动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并创建无证行医线索有奖举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摸排、监督执法人员暗访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工作机制,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2013年09月27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3年10月开始,为期一年,分为集中整治和深入巩固两个阶段,主要包括四项工作任务:
一是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等5种形式的无证行医以及假冒军队名义行医的行为;
二是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3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四是坚决打击“医托”行骗行为。
二、非法行医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并对造成刑法有关条款中“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行医主是属于没有医师的资格证而进行看病,这种行为是很容易造成他人的生命安全,而对于此行为,作为当事人完全是可以向当地的机关部门进行举报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人证明材料,这样执法人员才会进行立案侦查。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一、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举报,也可以拨打信访、投诉部门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劳动合同工什么情形可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工什么情形可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
·端午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端午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外地违章主要有异地违章被开罚单和异地违章被电子眼拍照两种情况,可以根据下面四种方式进行处理:1、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处理如果选择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处理异地违章,需要带好......
·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对行贿的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
一、单位员工随时辞职怎么办?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三种:(1)主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7条)(2)被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法》......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规定,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脑震......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