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
  
  4、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老婆临产、酒精度刚达到醉酒标准且具有自首情节)
  
  二、醉驾怎么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法》中的醉驾入刑具体是指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这种情况下会入刑。但结合之后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中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若是具体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造成的危害也不大,那么对行为人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那么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总结: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机动车。4、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当事人都需要花时间来对事故作出处理。这样就会耽误当事人本身的工作,构成误工。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


·一、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吗?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


·什么是票据?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它是以票据上所显示的内容来证明权利人及其权利内容和债务人及其债务内容的。为使票据具有流通性,法律赋予票据取得的无因性,即免除持票人证明票据取得原因的义务,只以票......


·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
      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一、劳务超过6万退税怎么办理?第一步:下起“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注册登录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登录,填写所要填的信息,仔细核对不要填错。否则可能影响后续......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菏泽属于山东的片区,执行的是山东片区的地价征收。由于山东的片区现在的征地补偿中具体的补偿标准现执行的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一、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


那些醉驾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