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处理情况,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伤残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如果对误工费的赔偿和处理有异议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来进行判决处理。
  
  
  
总结: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乡对集资诈骗的处理是怎样的?
      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商业形象来进行集资活动,同时也正满足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企业这一路径通过集资,在获取了相当利润的情况下便脱离企业自身,对企业和投资人造成不少的经济损失,所以在生活......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
      一、甘肃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概念是什么?概念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


·职务侵占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里的“公司”,是......


·离婚父母出资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父母出资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父母出资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是需要明确一下父母的出资他是属于借款还是属于赠与,借款则不能够列为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签订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签订合同通知书是什么?签订合同通知书是属于那种类型的?一、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通知书,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呢?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通知书。二、为什么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投资公司融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公司上市发展资金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资金的不充足很可能就会导致公司的发展遭到束缚,所以大部分公司在上市时都会选择进行融资,然而投资公司的融资是需要合同效......


无锡运管处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