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一、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四)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五)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七)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指派与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开展评估工作。
  
  有关房屋拆迁评估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对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况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办理,但有关拆迁赔偿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情况而定。
  
  
总结: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现实中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就出现了那种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为争夺财产而大打出手的情况。但其实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
      单方面解除合同三个月就有效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提交三个月通知是有效的,但对于存在违约的必须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


·一、宅基地可以遗嘱转让吗?
      一、宅基地可以遗嘱转让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


·盗窃罪最高可以判处多久
      盗窃罪当中的具体犯罪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包括小偷小摸、入室盗窃等等,然而针对不同的盗窃情节,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具体作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按照现在《刑法》当中的规定,究竟构成盗......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的?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的?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一、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


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