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
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二、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适用的对象主要是被判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所以要是罪犯仅仅是被判附加刑或者判处了死缓、死刑、管制的,那么不符合监外执行的对象要求,就不能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而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应该计算在刑期之内。若是监外执行的原因消除了,而此时刑期还没有届满的话,那么就会对罪犯继续收监执行;如果刑期已经到了的,就应该及时释放罪犯。
总结: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委托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吗?
委托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吗?确定申请权的归属,应明确是个人完成的还是履行职务完成的。如果受委托方是法人,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是受委托方的工作人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利用法人单位的技术资料和人......
·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
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如何行使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丢东西这种现象十分常见,但是怎么找回来却是一大难题。其中,遗失了某件物品,被别人捡到,但私下又被转卖给另一个人这种情......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一、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
·最新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
·精神病人做民事司法鉴定都问什么,鉴定流程怎样?
在我国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所做的一些决定或者是事情,是会判定行为无效或者是不负相关的法律责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少的案件是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能力做鉴定的,以此来确定行为人是否需要......
·与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一般由自己的公司为每个人进行缴纳。但是,如果与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接触劳动关系后,个人又应该怎么自行办理社保呢?......
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有几种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