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被告人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就是两个法律婚的重婚,前一个婚姻和后一个婚姻都是经过民政部门合法登记过的。至于有配偶的人如何第二次蒙混过关,获得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机会的,再所不问,常见的手段有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舞弊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这种重婚已不多见,因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的男女,不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同上的道理,也比较少见。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当然受欺骗而与已婚者结婚的除外。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罪属于形式犯罪,通常涉及到婚姻家庭的案件都是民法规范的范畴,但是重婚罪影响过于恶劣,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根据各方面的考虑,将其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对行为人依法处罚。
  
  
总结:一、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不能够算是重婚罪,具体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
      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也算商标侵权吗?同音不同字不算是商标侵权,关于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


·纳税人名称怎么填?
      纳税人名称怎么填?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需要缴纳税款时,纳税人的名字一般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税的种类经改革后已经有所简化,那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


·婚后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婚后债务离婚后怎么办?婚后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各种意外避之不及,当我们因为意外而被耽误了工作,无法领取工资时,我们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申请误工费呢?这些误工费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尤其是有固定工作的人员,如公务员和教师等,......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范本内容都包括什么?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范本内容都包括什么?1、解除劳动合同的性质及原因;2、劳动关系终止日期及需要支付的酬劳;3、离职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即责任分析概念规避等。二、解除劳动关系合......


·检察院什么时候算审查起诉
      检察院什么时候算审查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


生了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