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一、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在超过了羁押期限的时间后还挤压嫌疑人,嫌疑人可以上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超羁押变强制措施情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对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
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告人,而未予逮捕的,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应当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案件发生后,对当事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也是有具体规定的,一般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天就算是超过了羁押期限,超过期限后没有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措施可能是因为案件还没有查明,因此不能说嫌疑人一定是罪犯,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总结:一、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在超过了羁押期限的时间后还挤压嫌疑人,嫌疑人可以上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犯罪行为人怎么判缓刑?
对于法院怎么判缓刑,很多人都非常的关注这个内容,法院判处缓刑对象是犯罪行为人,判缓刑是有条件的,我国法律对于缓刑的条件规定中,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还有怀孕的妇女二者符合缓刑的......
·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
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一、拆迁协议怎么签,才能防止拆迁方违约?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清晰。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重点是对补偿、安置进行约定的一份协议,约定的是征收方补......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都需要怎样办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脑的普及。软件作为一种工具,已经越来越普遍的走进人们的生活中来了。由于其独特性和知识产权性,我国对这类产品的转让尤为谨慎。不仅要考虑其开发人员的合法权益,还......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资然后又延长试用期合法吗?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适用同工同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事实婚姻与遗产继承冲突吗?
一、事实婚姻与遗产继承冲突吗?不冲突的,事实婚姻完全可以继承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
·法律规定酒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酒后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为了躲避行政或刑事处罚而逃跑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有几种情形是性质极其恶劣,需要加重处罚的,例如醉酒驾驶肇事后逃逸、......
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