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明确规定: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扩展资料: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也就是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是划拨性质的,那其实就是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而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本身就是有偿出让的,这种房子在市场当中的交易各方面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有些时候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其实会影响到房屋的价格的。相关的土地根据相关土地使用证的方式进行办理。出让土地的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土地使用金,由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出让这类土地的使用。划拨土地应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补偿,对这类被征收土地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总结: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一、违法建筑包括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以下标准仅做参考: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


·出国旅游担保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出国旅游担保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一)旅行社未按约定的旅程履行提供旅游服务义务的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实践中,旅行社擅自改变旅程或遗漏景点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是目前旅游合同纠纷中的主要类型。......


·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死刑复核程序是什么意思吗?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之前,往往都是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这便是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该如何理解死刑复核程序?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可以申请缓减诉讼费的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情形: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