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一、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
  
  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条件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 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始于婚姻关系生效,终于夫妻关系终止;
  
  第二, 债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
  
  第三, 所付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并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
  
  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夫妻生活之间的债务,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财产清还,共同财产不够时在分别承担份额。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要求对属于共同所有的债务一并作出处理。此时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偿还,通常先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要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夫妻协商清偿。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是要注意,夫妻债务中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就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另一方而言债权人没有向其追讨欠债的权利。
  
  
总结: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一、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证人出庭申请时间
      我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是十分注重对于证据的应用的,不仅是物证,人证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出庭审判的过程当中,证人的使用对于双方的输赢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想要证人出庭作证的话,......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


·一、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还可以考取驾驶证吗?
      一、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还可以考取驾驶证吗?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也不可以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股权转让协议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应该会有一定的协议来进行约束,那么对于股权转让期间,肯定会有一定的支付以及付款方式,那么这种付款方式是什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应该根据具体的交易行为来决定,详情......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


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