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是我们国家民法当中所明文规定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法定的事由,当然它有一定的严格适用的条件,在结束之后重新的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在日常生活当中,当事人如果同意履行这样的一种债务的话,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他不仅可以获得相关的财产方面的收益,当然对于诉讼时效权利的行使的话,也是会中断,可以重新计算了。
  
  
  
总结: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是我们国家民法当中所明文规定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种法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数罪并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


·贵州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要求?
      职务犯罪一直是我国的犯罪高发类型,有些人兢兢业业,辛辛苦苦的获得了领导的认可,等到职务上的升迁。没有想着怎样把工作做好,而是想着利用手中的职权获取利益,从而将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下......


·自诉案羁押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案羁押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


·欠款还完对方不给欠条怎么办?
      欠款还完对方不给欠条怎么办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如果债权人不给借条的,可以以银行转账凭证,第三人证言来证明自己的还钱事实。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融资担保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流程: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1、通知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项目申报书》。2、项目经理对客户提供......


当事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中断?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