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非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非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建筑工地非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一次性的公网补助金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上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支配的20倍,除此之外的还有一些丧葬费用的补助费,当然,一些具体的前期治疗费用,还有就是对于亲属的抚恤金也需要支付。因工死亡待遇包括:(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4)交通费等。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二、工伤死亡赔偿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死亡赔偿条例内容如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人员是在建筑工地上进行工作的,在建筑工地工作的话,一般情况下环境都是非常恶劣的,因为毕竟他的工作是非常辛劳的,而且安全性也是不高,所以此时如果存在着一些伤残的话,那么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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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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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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