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一、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一、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一般来说,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二、民事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我国现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民法典》地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实离婚案件当中的诉讼标的额主要就体现在财产分割这一块,这就要看原告自己所掌握的夫妻共有财产到底是多少钱了,比如现在的夫妻共有财产计算下来一共是十几万元的话,那诉讼标的额就填写十几万元,有些夫妻的共有财产可能都价值上千万元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一、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一般来说,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非法集资以借条形式就不算非法集资了吗?
      非法集资有借条的解决方式如果是非法集资,而且借条没写用途,那么非法集资和借条没有多大关系,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什么是法律援助,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法律援助,流程是什么?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报警能处理隐私泄露吗?
      报警能处理隐私泄露吗?如果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由确凿的证据,去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的;而如果只是被泄露,但没有造成不利的后果,一般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但如果是大面积......


·离婚后对方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对于孩子而言无疑是最大的伤害,作为父母既然不能再给孩子最完整的爱,就应该在物质上尽力弥补。小孩的抚养费不在乎给多给少,而是父母的一份责任。如果离婚后一方遇到另一方小孩抚养费不给......


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一、离婚诉讼中标的额怎么填?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